福州省汽车解体厂指定单位专业汽车报废解体,让您省心放心!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汽车报废解体厂指定单位
专业汽车报废解体,让您省心放心!
1302389585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机关单位车辆几年报废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12 18:02:41  次浏览


  很多机关单位也有自己的车辆,既然是车辆就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在车辆报废上一般是几年报废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对于不清楚的人就要根据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机关单位车辆几年报废

  机关单位车辆按法律规定15年报废。

  二、什么是车辆报废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三、相关法律法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友情链接
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13023895856     微信号:13023895856    网站地图
友情合作:福州昱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福建武林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
福建长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福建复次普广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福建省裕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热门词:报废车辆解体厂,报废车解体厂,报废机动车解体,机动车解体厂
版权所有: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福州报废车回收拆解公司 版权所有,违者必究
点击拨打电话:13023895856